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旨在鼓励学生将参与的职业技能比赛、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中取得的项目成果或创新成果,转化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内容,以实现学以致用、产学研深度融合。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济管理学院全体本科应届毕业生,旨在通过灵活多样的毕业成果形式认可学生在校外实践、竞赛活动中取得的成就,同时保障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 适用范围与条件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创新成果、学术成果、项目、设计(以下简称“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国内外知名职业技能比赛获奖项目;
科技部、教育部等官方机构举办的科技竞赛获奖作品;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企业实习期间参与并主导完成的实际项目;
发表在学术期刊或重要学术会议上的学术论文;
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
学生创业实践成果另行参照《经济管理学院创业实践成果代替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不属于本办法适用范畴。
第四条 学生申请以成果代替毕业论文(设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成果需与所学专业紧密相关,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既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又要体现新质人才培养要求。
学生需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且贡献度得到指导教师或竞赛组委会认可;
成果需为在文山学院就读期间完成或获奖;
成果需经过学院组织的专家评审,确认其质量符合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第三章 申请与审核流程
第五条 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以创新成果代替毕业论文(设计):
《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成果代替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成果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项目报告、学术论文全文、专利证书等);
成果详细介绍报告,包括研究背景、目的、方法、成果及结论等;
指导教师推荐信,评价学生在成果中的具体贡献及成果质量。
第六条 审核流程:
学生向所在专业教研组提交申请材料;
教研组内组织初审,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教科办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成果进行学术价值、实践意义及与经济管理学科的关联性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学院正式批准并公示。
第四章 成果转化与论文撰写要求
第七条 批准以成果代替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需根据成果内容撰写一篇转化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应系统阐述成果的研究背景、理论基础、实施过程、创新点、实践效果及未来展望;
论文格式需符合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包括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
论文需体现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分析能力,对成果的深度挖掘和批判性反思;
论文需由指导教师指导完成,并经过至少一轮修改和评审。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八条 学院教科办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与监督,包括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组织、成果转化论文的质量监控等。
第九条 对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以成果代替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并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