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职称资格证书和职(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的材料:
1、在州(市)以上公开发行报纸登报声明证书作废(登报内容须说明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专业),带上报纸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二份;
3、个人补办证书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小一寸个人近照一张。
二、补办通过评审取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须提供的材料:
1、在州(市)以上公开发行报纸登报声明证书作废,带上报纸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云南省人事厅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复印件或个人评审表;
3、个人补办证书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小一寸个人近照一张;
6、填写《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
三、通过评审取得的中、初级职称证书由各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按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