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做好2012年度教职工履职考核工作,根据学校《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校人字[2007]12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对象
全校除处级以上管理干部的教职工(含编制外工作人员、当年调入、招聘人员)。学校厅级领导由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考核,处级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考核。
二、考核办法
根据学校《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校人字[2007]12号)规定原则和程序,由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结果的认定
(一)考核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定格。考核等次确定及具体适用条件,详见学校《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
(二)“优秀”名额的评定实施最高比例控制,由人事处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5%确定(详见附件一)。优秀名额较多的部门,在考核定格“优秀”人员时应统筹兼顾岗位性质和职称职务结构,在不同层级的教职工中分别进行评定;各系在评定“优秀”名额时还应考虑班主任占一定的比例。
(三)考核结果由各考核主体认定,其中“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由考核提出初步定格意见后,报学校考核委员会审定。
(四)考核拟确定为“优秀”者,除教学、科研、管理实绩特别优异者,原则上应满额完成学校或部门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得定格为“优秀”:
1、当年新进工作人员在校工作时间未满1年者;
2、考核年度内有旷工、迟到和其他违纪记录者;
3、考核年度内脱产进修三个月以上者。
(五)当年新聘用人员均应参加年度考核,其中本科毕业者不计“优秀”名额,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研究生毕业者考核后确定等次,考核结果同时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四、考核时间
2012年12月24—28日,由各部门对教职工进行考核。
五、材料填报要求
1、考核表填写与下载:
(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双肩挑”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表》和《履职考核登记表》(其中副处以上中层干部填写《文山学院校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份;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和编外人员填写《履职考核登记表》一份。
(2)2012年聘用的硕士研究生还要填写《文山学院新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申请表》一份;
(3)以上表格请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电子文档填写打印(下载地址:文山学院→管理部门→人事处→表格下载)。根据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新规定,所有表格材料今年开始一律改用A4纸张双面打印。
2、考核结束后,各部门考核领导小组要将本部门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按附件二样表格式填报)于12月31日17:00前书面报人事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人事处邮箱:wstcrsc@163.com),对考核定格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请另附书面说明。
六、领导机构
(一)学院成立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
熊荣元 郝南明 冯林虎 张晓憬 杨 磊 陈国忠 王光斌 郑世周赵保发 李洪潮 朱 艳 查明华 蒙永乐 杨汝华
考核委员会职责:审定“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名单;受理考核争议和申诉。
(二)各部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部门教职工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本部门考核工作。部门领导小组成员由3-5人组成,人员少于5人的部门可不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应有教职工代表,名单由部门确定后报人事处备案。
七、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净化考核环境,改进考核方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氛围。对被考核人的评价要客观公正,防止片面性,要结合平时考核的实绩记录和民主评议进行综合评价,实行量化考核的,考核等次应与考核分值相对应。
(二)对脱产进修(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访问学者、出国留学)、请假、抽调到校外部门挂职、参加新农村建设的教职工,由所在部门负责通知本人按时参加考核,其中参加新农村建设者由组织部考核定格。考核时应由进修学校院系、挂职单位提供其现实表现等评鉴意见,作为考核定格的依据。
(三)兼任班主任、团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工会小组长的教职工,由部门结合学生处、校团委、组织部、工会的考核意见定格。
(四)请有关职能部门于12月21日前向各考核主体提供下列材料:
1、教务处:教师教学出勤情况;教学督导意见;教学事故通报情况;学生网上评教情况等。
2、科研处:教职工科研量化考核结果。
3、人事处:教职工外出进修、请假情况。
4、党政办:教职工违纪处分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2年各部门履职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二、履职考核结果汇总表
文山学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