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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学院2022-2023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时间:2023-11-15 17:3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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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文山学院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文山学院办公室(党委巡察办)联系(电话/传真:0876-2152077)。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2-2023年度,文山学院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清单50条事项,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执行《文山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组织编制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学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内部评议,监督检查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工作,承担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其他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学校利用校园网、OA平台、校报、广播、宣传册以及公示栏、宣传栏、电子屏,及时公示、公开、更新各种应公开的信息,招生就业、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要信息还积极利用校外媒体及时公开公布。学校根据现代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以及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获取消息来源的新途径、新变化,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信息,努力实现信息公开全覆盖。同时,学校将每一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的主要精神编成会议纪要,以电子版或纸质版下发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学校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积极通过文山学院校园网、文山州政务网、州报、校报、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公示栏等,分门别类面向社会公布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确保信息公示公开到位。

(三)注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校领导每学年不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对招生就业、人员招聘、干部任免、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财务预决算、干部出国出境、学生管理等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审核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宣传部统一对校园网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信息中心定期对各学院、各部门网站的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对网站、公示栏、宣传栏、宣传册、电子显示屏等发布的公开信息进行审核,坚持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相统一,确保信息公开到位、安全实用。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2-2024学年,文山学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学校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方式

1.网络平台:学校主页发布重要信息或新闻630篇,主题教育202篇,官方微信推送各类信息880条,累计阅读次数达25万+,累计阅读人次达17万+。在新华网、云南日报、文山日报等权威主流新闻媒体刊发稿件73篇,被学习强国平台转载新闻10篇。校务公开栏发布招投标信息、招聘信息、专业变动、财务报表、先进评选名单、任前公示等信息68条

2.纸质资料:编印《文山学院年鉴(2021年)》200册;发放入学须知和《学生手册》各5600份,招生简章13475本,招生海报1000份;《文山学院学报》6期3600册;发行《文山学院报》20期;撰写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40份,党委会会议纪要26份;值班周报40份;制作文件685份;在文山日报发布新闻56条。

3.传统方式:学校还通过定期召开教代会、工代会、学代会和不定期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党员大会、干部大会、学习会、培训会、研讨会、报告会、专题会、座谈会等各类会议,面向全体师生公开学校各种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机构设置、现任校级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学校定位、历史沿革、办学规模、办学特色、发展目标、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学术科研、校训、学风、教风等信息。

2.学校章程、规章制度、通知通告、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公开学校占地面积、校舍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藏量等公共资源信息与固定资产总值。

4.学校重点工作公开信息。年度预决算等财务信息,基建工程招投标、建设情况信息,物资采购信息,科研项目报批信息,干部任免信息,干部教师出国出境等信息。

5.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信息。主要有教育收费、饭菜价格、招生录取、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后勤保障等信息;干部选拔任用、教职工培训、工作人员招聘、职称评审、推优评优、绩效工资分配等信息。

6.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三、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考试信息

严格规范招生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教育部招生信息要求,招生工作重点做到以下公开:一是总体情况公开。主动公开学校概况、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办学特色、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情况。招生宣传信息公开之前,经学校主要领导审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保证信息的权威性。二是政策程序公开。在招生章程中,分开招生录取条件、录取原则,对不同类别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分类公开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分类公开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三是加强互动渠道公开。公开招生咨询电话,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开通考生网上咨询和QQ咨询,确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不断拓展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多渠道对接媒体平台。在云南省招考院统一编印《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在云南教育报刊社出版的《云南招生》刊登学校招生信息;其它省、市、区招生计划分别报送各省教育厅,统一公布、统一宣传;中教智网(原中国教育在线)手机版招生网站等报刊刊登我校有关招生信息、宣传招生政策;通过抖音、微信朋友圈广泛发布文山学院2023年招生信息;通过学校招生网等网络平台等进行在线咨询回复,充分公开我校相关招生政策信息。二是打造全方位平台。通过编印《2023年招生指南、海报等各类招生简章,全方位宣传学校招生政策;通过开通QQ咨询、手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送我校招生政策信息,为社会和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实现咨询的全天候、个性化、点对点。切实强化招生信息公开监督。除了接受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领导小组监督外,招生部门积极主动配合纪检部门监督。一是畅通渠道。公布与招生考试相关的咨询、投诉电话等,畅通招生工作的咨询和投诉渠道,对出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纪检部门对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重点监督,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及时受理考生和家长的来电、来访和来信。加强对招生领域重大事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

(二)教学质量信息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在文山学院教务处官网进行公开。

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在文山学院教务处官网进行公开。

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在文山学院教务处官网进行公开。

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在文山学院教务处官网进行公开。

(三)学籍管理、学风建设、学位授予信息

1.学籍管理办法在文山学院教务处官网进行公开。

2.为促进校风教学学风建设,学校制定《文山学院章程》《文山学院“清廉学院”“清廉部门”创建工作方案》,在OA系统中发文公开,未对外公开。

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文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于文山学院教务处官方网站进行公开。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文山学院2023年关于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公示在文山学院教务处官网中公开。

4.科学技术处在学校官网发布各类信息8条,其中科技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情况公告1条,项目立项公示6条,学科建设公示1条。通过学校OA系统发布《文山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通过网站公开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学报编辑部规章制度和投稿方式等规章制度和公告。

(四)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

1.严格规范的公开学校预决算内容,通过校园网对2022年部门决算报告、2023年部门预算报告分别进行公开,并将公开概况上报省教育厅。

2.积极公开管理制度,多渠道加强宣传。在校园网公布2022年部门决算报告、2023年部门预算报告、收费信息、规章制度之外,财务处还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及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工作会议,汇报通报财务收支、预算执行、财务制度建设及其他财务管理工作情况。

3.国有资产与信息化管理处认真完成财务资产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规范的公开学校招标采购内容,通过校园网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并将公开采购项目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审批完成后,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招标采购。二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积极规范资产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和本校的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相应的管理制度形成文件后,在OA办公平台进行公开。三是积极加强学校信息管理工作,积极维护学校网络安全有序运行。四是积极加强校办企业管理,建立健全校办企业管理相关制度,积极规范校办企业有序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校办企业的相关制度正在制订中,待完善形成正式文件后,通过OA办公平台进行公开。为规范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本年度制定了《文山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并在OA办公平台进行公开。

4.财务处积极规范教育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云南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坚持通过校园网对学校教育类收费和服务类收费进行公示,并在新生入学通知书,集中收费场地和收费科室、学生食堂、宿舍等醒目位置放置露天收费公示牌,将现阶段执行的所有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向学生及社会公开,提高服务水平。

(五)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1.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及职称评审。《文山学院岗位聘用管理办法》于2022年3月15日通过学校OA平台面向全校发布,文号:文院发〔2022〕17号,未对外公布。《文山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于2022年10月19日通过学校OA平台面向全校发布,文号:文院发〔2022〕59号。2023年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经预报、成果送审、会评、复核等工作环节,评审结果于2023年11月14日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2.人员招聘信息。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文山学院校园网发布公告,岗位裁减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通过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拟聘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并同步通过文山学院门户网站转发;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结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聘人员等均通过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或公示。本年度共公布45条信息。

3.学校领导社会兼职情况坚持每年更新一次,并按要求报送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工委。

4.学校制定并通过OA印发《中共文山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文山学院机构调整设置方案》等三个方案的通知》,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开。本年度发布评优评先公示2条,

5.组织部严格按照学校“三定”方案规定的干部岗位设置及职数要求,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办法,依规依纪开展选拔任用工作,并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公开。

6.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为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文山学院教师申诉制度》,按照该制度有关规定解决教职工争议,在学校范围内印发实施,未在校外公开。2023年1月至11月,学校无教职工争议。

7.人员出国信息坚持公示制度,本年度共公开5条。

(六)学生管理、资助与就业信息公开

1.学生处按照上级及学校的有关文件要求,对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开展了公开信息的清理工作,同时结合师生关注的热点和重点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学生处部门网站、学工微信、各类QQ交流群等网络载体,对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申诉办法途径、学生处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了全方位的公开,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例会、培训会等途径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信息发布网络。

2.通过印发《文山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利用学校、团委、学生处微信公众号、校园网、24365校园招聘服务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并向毕业生推荐岗位,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每周工作调度会、就业工作会议上,分学院、分专业公布毕业生的规模、结构、毕业去向落实率、就业流向等就业信息,推进毕业生更快更高质量就业。科学规范编制《文山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及时反馈至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形成毕业生就业情况反馈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有效机制。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部门是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联系电话。2022-2023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费用情况。

五、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2022-2023学年,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六、因学校信息工作受到举报情况

2022-2023学年,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没有复议、诉讼的情况。

七、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新做法新举措:校内公开和校外公开相结合。

主要经验:一是坚持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学年;二是坚持信息公开工作做在平时;三是坚持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常态。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认真落实各项要求,督促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及时公示、公开、更新信息内容;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文山学院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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