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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学院关于文山州2020年至2022年科技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公告

时间:2023-11-03 19:49 浏览:


2023年1月9日至2月28日,文山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校2020年至2022年科技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于2023年4月19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文审调报〔2023〕10号)以及《审计决定》(文审决〔2023〕9号)。我校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要求,研究制定《审计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截止2023年6月19日,审计反馈的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站单位未制定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制度。  

整改已完成。2023524日第7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于202361日正式印发了《文山学院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文院发〔202312号),明确院士工作站方职,推进学校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运行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文山学院未按规定履行项目延期审批手续。

整改已完成。文山州虞泓专家工作站项目组已经于2023330日向文山州科技局提交了项目验收结题材料,文山州科技局于2023519日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项目验收,项目已经顺利通过验收,验收评价等级为良。今后文山学院严格按照《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科研项目的监管,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科研任务,及时清理逾期未验收项目,规范办理延期、验收等手续。

3.文山学院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119112.9元。

整改已完成。该项目结余资金上缴事项已于2023524日第7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学校于69将项目结余资金119112.9上缴财政。今后文山学院将严格按照《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规范和加强学校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文山学院应退未退“三区”人才补助资金40000元。

整改已完成。该补助资金上缴事项已于2023524日第7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学校于69应退未退的“三区”人才补助资金40000上缴财政。今后文山学院将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经费绩效管理,规范科研项目验收管理工作,对未执行或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将严格按照规定退回项目结余资金。

5.需要关注的事项。《文山学院科研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自驾车费用实施包干使用,每车每公里包干费用2.5元。

整改已完成。学校科技处已经于2023321日发布通知,停止执行《文山学院科研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文院行发〔201958)。学校财务处严格按照省、州差旅费管理最新规定,重新修订的《文山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已无自驾车、网约车的报销条款。该办法已于2023524日第7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

二、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是学校财务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科研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督促项目执行部门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科研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二是学校科技处将进一步加强科研政策方面的学习和宣传,提升科研人员的政策法规意识,建立健全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提升科研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对科研项目的动态跟踪管理,监督项目预算执行,指导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和使用项目资金,以绩效为导向,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发挥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科研项目规范有序、优质高效。

三是学校负责具体科技项目的实施部门和个人将严格落实科研项目的主体责任,强化对科研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遵守预算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报销制度等规定,自觉接受学校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经费使用科学合理、真实有效、合法合规。

 

   

                          202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