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21 00:00 浏览:
各部门:
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府办电〔2011〕225号)要求,我校对2012年州庆和清明节放假曾经作过安排(文院行办发〔2012〕2号)。但因当前全州旱情日趋严重,抗旱救灾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州人民政府对2012年自治州纪念日放假安排作出了紧急调整通知(文办发电〔2012〕32号)。根据州政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州庆放假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时间待旱情缓解后州政府另行通知。现就清明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国务院和州人民政府通知,2012年4月2日至4日清明节正常放假,共3天。
二、3月31日(星期六)上班,补4月3日(星期二)的课,4月1日(星期日)上班,补4月4日(星期三)的课,4月5日、6日正常上班、上课。
各部门要从全州大局出发,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调整通知精神,坚守岗位,确保教学及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文山学院办公室
201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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