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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1年度国内进修访问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1-04-13 00:00 浏览:

各系(部):

2011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合作内容为国内访问、攻读硕士、博士等)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内访问学者申请

1、申请国内访问学者,原则上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且近5年内未外出学习进修过。特殊情况或特殊专业可放宽至履职5年以上的优秀讲师。

2、申请国内访问学者的人数每系(部)不超过1人,专业多的系可上报1-2人。请各系(部)根据本部门师资培养计划严格把关,在安排好下学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申请和推荐上报。

3、除特殊专业外,我校教师申请访学原则上只能到与云南省签订教育合作协议的单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8所高校,中国科学院系统和上海市高校)访学。请申请者自己到各学校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下载的申请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

4、申请程序及时间要求(申请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的除外)

(1)4月20日之前:申请者请填写《文山学院教师申请国内进修、攻读学位审批表》(请到学院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

(2)4月27日之前:经人事处审批同意后,申请者按接收的院校所要求的自行报送相关材料,并报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上报云南省教育厅备案。

5、申请者也可申请“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此项目有名额限制(云南省共50个名额),且时间要求较紧,如需申请,请到“教育部网站”或“中国高校教师网”查询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并于4月7日前报人事处。

二、请将本系(部)参加2011年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教师名单(含报考学校、报考专业)于4月30日前报人事处。如报名考试而不报人事处者,录取后学校将按不同意报考处理。

请各部门严格遵循上述时间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