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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3下半年教师资格课程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7-10-21 16:07 浏览:

关于举行2013下半年教师资格课程考试的通知

(2013-05-15)

各部门:

云南省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课程考试报名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还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的资格认定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以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1、大学本科期间为全日制(学制四年)本科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2、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专业并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在高等学校已受聘担任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其他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均要求取得《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三、《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二年。

四、有关课程考试的详细情况请参照下面附件。

点击下载查阅文件: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举行2013下半年教师资格课程考试的通知

点击下载查阅附件:云南省2013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网上报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