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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21 16:07 浏览:

文山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5-11-27)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就2015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指标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云人社函〔2014〕338号)及我校现聘岗位结构实际,学校2015年计划评聘中职岗位指标17个。指标由学校分职称系列统筹安排使用,采用公开竞争方式,凡达到申报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和业绩条件者,均可自愿申报,由学校根据申报者综合情况等额择优评审或推荐。

岗位指标分配为主系列(教学)推荐评审16个、非主系列(教辅)评审推荐或认定1个。

认定专业技术职务是指会计、审计等系列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已事先取得国家人社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学校在今年核定的非主系列指标范围内择优确定聘任人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讲师任职资格须具备的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3)取得中职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免考的除外;(4)近三年履职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5)达到《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履职年限,具体规定为:a.本科学历人员申报讲师须履助教职务满4年;b.具有硕士学位人员申报讲师须履助教职务满2年;(6)申报当年无二级及以上教学责任事故;(7)认真履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其它职责。

2.必备的业绩条件

(1)履现职期间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2)履行助教职务期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履助教职务期间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但必须有其它参赛或参展获奖作品至少2件。

3.其它条件

(1)所有申报者提交的论文必须是独撰或第一作者,且为现从事专业类;

(2)履现职期间担任过辅导员、班主任或团总支书记、秘书以及具有从事其它管理、服务工作经历且考核称职以上者,在学校及上级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中获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其中,班主任工作经历将作为今后职称评审的条件之一。

(二)申报其他中级职务任职资格须具备的条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安排

(一)个人申报(11月30日—12月9日)

符合条件的教师,在申报期限内向学校职改办(人事处)提交申报材料。

1.申报讲师或其他系列中职(“以考代评”系列除外)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纸质原件(一式2份)。

(2)《材料袋封面》目录要求的材料(1份)(相关要求见附件《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提交各类材料复印件的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以上材料需装入文件袋(自备),并帖上《材料袋封面》

(3)《文山学院申报中职推荐简况表》1份,待各部门审核完成后,再复印15份。

2.会计、审计等其他“以考代评”系列考试合格的人员,将取得的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报学校职称办审核,并提交各种材料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1500字左右的业绩工作报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个人在申报期间持《文山学院申报中职推荐简况表》一式2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有关部门审核(辅导员申报不需要对教学工作情况审核)。

1.教务处对教学工作情况、教学事故及教学获奖情况进行审核和认定;

2.科技处对科研业绩成果进行审核和认定;

3.申报人所在部门对申报人现聘岗位有关的工作、班主任工作、管理服务工作、学习和师德表现情况进行审核和认定,并提出推荐意见。

4.职改办对学历条件、履职年限、计算机考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在教务处、科技处、申报人所在部门审核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意见。

(三)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情况展示(12月11日—12月14日)

学校职改办将审核通过人员的《文山学院申报中职推荐简况表》展示于人事处办公室(展示3个工作日),申报人员或全校教职工可到展示地点查阅。

(四)学校推荐(12月15日—12月18日)

学校召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推荐。

(五)推荐人选公示

评审推荐结束后,由学校职改办汇总推荐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六)任职资格评审(2015年12月30日前)

学校职改办将讲师人员报云南省教育厅职改办审核后,提交学校中评委进行评审;推荐申报其它系列人员交由相关系列评委会评审(如为“以考代评”系列则由学校认定)。

(七)取得任职资格人员公示

评审结束后,由学校职改办汇总评审和认定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对取得任职资格人员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由其它相关系列评委会评审的,则由系列评审单位公示。

(八)办理聘任手续

经各类评审机构评审通过或由学校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学校职改办统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资格证书及聘任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代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云价费发〔1998〕139号和云发改收费〔2009〕56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中职评审费250元/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自行到财务处交费。

(二)2015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表格和注意事项等材料请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三)请各部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按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吴先峰 电话:0876-2624099

邮箱:1650021225@QQ.com

附件1: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附件2:中职申报有关表格(下载

文 山 学 院

2015年11月25日

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讲师或其他系列中职(“以考代评”系列除外)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评审表请到人事处网页下载,A4大小双面打印装订;

从2015年起,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停止使用,申报评审各级专业技术职称,均统一使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表十七须排版在封底)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申报讲师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各种培训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附上封面与目录,按目录顺序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

(3)学术论文、专著、项目及其它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附上封面与目录,按目录顺序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

(4)以上材料需装入文件袋(自备),并帖上《材料袋封面》(请到人事处网页下载)。

(5)《文山学院申报中职推荐简况表》(请到人事处网页下载)一式2份,待各部门审核完成后(由部门审核人签名并盖章后方有效),再复印15份。为节省申报人审核时间,建议申报人先交人事处查验,确保表格内容规范,再到有关部门审核。

二、职称申报材料填写规范要求

(一)材料袋的填写要求

材料袋封面“工作单位”一栏填 “文山学院”;“专业”栏应填写申报人现从事的具体教学学科或教研学科名称,如从事数学教学的应写成“数学”,不可填写成“教育”、“教学”等一类模糊词语。如果同时从事几门学科的教学,则填写本人主要从事并确认申报的一门学科名称,不可填写几门学科。辅导员申报“专业”填写为“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填写后贴于材料袋上。

(二)申报评审表表的填写要求

(1)申报评审表“封面”“职称系列”按申报系列填写(如申报讲师,则填写“高校教师”,申报助理研究员,则填写“自然科学研究”或“社会科学研究”等等);“工作单位”填 “文山学院”,“主管部门”填“云南省教育厅”,其他项目按照表中要求填写。

(2)申报评审表“表四”从“教学”和“科研”方面填写:教学按“学期-任教课程名称-总课时”顺序填写;科研填写主持或参与过的课题和项目。

(3)推荐评审表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由申报人所在部门填写(“双肩挑”申报教师系列职务者由聘用教学岗位的部门填写),主要从“申报者所填材料是否属实—申报者基本情况—管理工作、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班主任工作实绩—是否同意推荐”等方面填写,并注意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三)其他要求

所有表格及材料除了签名处用手写签名外均可用打印,在填写过程中如有其它不明事项,请咨询学校职改办后填写(联系电话:2624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