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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2年度国内访问学者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7-10-21 16:07 浏览:

文山学院关于办理2012年度国内访问学者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03-20)


各部门:

2012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合作内容为国内访问、进修等)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国内访问学者,原则上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且近5年内未外出学习进修过。特殊情况或特殊专业可放宽至履职5年以上的优秀讲师。

2、申请国内访问学者的人数每系(部)1人。请各系(部)根据本部门师资培养计划严格把关,在安排好下学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申请和推荐上报。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除特殊专业外,我校教师申请访学原则上只能到与云南省签订教育合作协议的单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8所高校,中国科学院系统和上海市高校)访学。请申请者自己到各学校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下载的申请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

4、申请程序及时间要求

(1)3月29日之前:申请者请填写《文山学院教师申请国内进修、攻读学位审批表》(请到学院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

(2)5月4日之前:经人事处审批同意后,申请者按接收的院校所要求的自行报送相关材料,并将访学接收通知书、导师信息及学费收取通知单等复印件1式1份报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上报云南省教育厅备案。

请各部门严格遵循上述时间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