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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0年度国内访问学者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7-10-21 16:07 浏览:

关于办理2010年度国内访问学者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04-21)

各系(部):

2010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合作内容为国内访问、攻读硕士、博士等)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内访问学者申请

1、申请国内访问学者,原则上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且近5年内未外出学习进修过。特殊情况或特殊专业可放宽至履职5年以上的优秀讲师。

2、申请国内访问学者的人数每系(部)不超过1人,专业多的系可上报1-2人。请各系(部)根据本部门师资培养计划严格把关,在安排好下学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申请和推荐上报。

3、除特殊专业外,申请访学院校原则上只能集中于下列省校合作项目院校:

学 校 职能部门

北京大学 继续教育部

清华大学 教育培训管理处

中国农业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 人事处师资科

北京师范大学 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研修部

华中科技大学 人事处

武汉大学 师资培训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 研究生院

浙江大学 人事处

上海交通大学 研究生院培养办

复旦大学 教务处

南开大学 教务处

请申请者自己各学校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下载的申请资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

4、申请者也可申请“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详情请登录“中国高校教师网”(http://www.ccf.edu.cn)和“武汉中心网”查询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

5、申请程序及时间要求

(1)4月30日之前:申请者请填写《文山学院教师申请国内进修、攻读学位审批表》(请到学院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

(2)5月10日之前:经人事处审批同意后,申请者提供接收访问学者的高校所要求的相关材料报人事处,省校合作项目学校的申请材料由人事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由教育厅寄交各有关高校。

二、请将本系(部)参加2010年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教师名单(含报考学校、报考专业)报人事处。如报名考试而不报人事处者,录取后学校将按不同意报考处理。

请各部门严格遵循上述时间要求,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吴先峰,联系电话:8886203。


人事处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