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0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合作内容为国内访问、攻读硕士、博士等)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内访问学者申请 1、申请国内访问学者,原则上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且近5年内未外出学习进修过。特殊情况或特殊专业可放宽至履职5年以上的优秀讲师。 2、申请国内访问学者的人数每系(部)不超过1人,专业多的系可上报1-2人。请各系(部)根据本部门师资培养计划严格把关,在安排好下学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申请和推荐上报。 3、除特殊专业外,申请访学院校原则上只能集中于下列省校合作项目院校: 学 校 职能部门 北京大学 继续教育部 清华大学 教育培训管理处 中国农业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 人事处师资科 北京师范大学 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研修部 华中科技大学 人事处 武汉大学 师资培训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 研究生院 浙江大学 人事处 上海交通大学 研究生院培养办 复旦大学 教务处 南开大学 教务处 请申请者自己各学校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下载的申请资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 4、申请者也可申请“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详情请登录“中国高校教师网”(http://www.ccf.edu.cn)和“武汉中心网”查询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 5、申请程序及时间要求 (1)4月30日之前:申请者请填写《文山学院教师申请国内进修、攻读学位审批表》(请到学院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 (2)5月10日之前:经人事处审批同意后,申请者提供接收访问学者的高校所要求的相关材料报人事处,省校合作项目学校的申请材料由人事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由教育厅寄交各有关高校。 二、请将本系(部)参加2010年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教师名单(含报考学校、报考专业)报人事处。如报名考试而不报人事处者,录取后学校将按不同意报考处理。 请各部门严格遵循上述时间要求,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吴先峰,联系电话:8886203。
人事处 2010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