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要求,为做好我校教师的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第一阶段:纸质材料申报:由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认定。 第二阶段:网络申报确认:云南省审查通过者,再由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核确认(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行申报)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 本次为第一阶段申报,第二阶段人事处再另行通知。 二、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的条件 见附件(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文件)。 三、时间要求 1、符合基本条件者请下载附件或到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学院主页-管理部门-人事处-表格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2、3月20日前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所有材料到人事处; 3、3月23-24日前学校将组织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测试。 四、材料及其它要求 1、材料要求(也可参照所下材料中的档案袋封面及目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由申请人所在党总支部填写)。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体检时,请在照片上加盖医院印章)。 (4)高校拟聘任意向书原件(一式一份,A4纸打印)。 (5)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 (7)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 (9)个人承诺书(一式两份,A4纸打印后,签名处用手写签) (10)办证照片一张(小一寸)。 2、所填表格和材料可用打印(签名处除外),也可用手写填写(必须用黑色钢笔); 3、申请任教学科请参照附件《高校任教学科》; 4、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收费(2008)735号文件)的规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180元。 请各部门及时宣传,并通知未办理或附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按时申请认定,过期不再办理。有关情况请及时向人事处咨询。 附: 1、云南省关于200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 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 人事处 2013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