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5 00:00 浏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府办电[2015]14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元旦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节假日期间,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文山学院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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