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机构:根据学校发展和建设规划,负责基本建设、维修改造项目立项审批、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统筹城南校区建设工作,负责质保外的质量问题维修。
规划科: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立项、报规、按要求办理建设基本程序相关工作;做好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设科:负责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决算)、工程档案收集管理移交工作,负责保修期管理工作。负责开展项目投入使用后绩效评价工作。